top of page

調解小知識

01.

何謂調解?

調解是自願參與及自主,調解是訴訟及仲裁以外的另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調解過程中保密,由調解員協助爭議雙方進行談判。
調解員接受過專業訓練獨立第三者,調解員角色中立,過程中協助當事人在良好氣氛下,共同討論及認識雙方所爭議的事項,調解員歸納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後,引導當事人尋求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創造雙贏的和解結果

02.

調解的好處?

相較於訴訟程序而言,調解有多方面的好處:

  • 衝突或爭端的範圍 - 通過調解可以成功解決多種衝突;

  • 成功 - 採用調解程序的組織,其和解成功率可達70%以上;即便沒有實現和解,參與者的滿意度也可以達到85%以上;

  • 快捷 - 很快可以安排調解;如果當事各方都能聯繫上,通常調解過程僅持續一、兩天;

  • 非正式 - 調解的目的在於通過非正式的和解程序來解決管理層與僱員之間以及同級或相似級別同事之間的個案衝突;

  • 時間效率 - 調解減少了管理層處理工作場所衝突所需的時間;

  • 減輕壓力 - 調解可以減輕僱員壓力,改善與當事各方有關聯的所有同事的工作環境;

  • 協調人際關係 - 調解有助於維持和諧融洽的人際關係,或者改善不和睦的辦公及工作關係;

  • 賦權 - 調解工作賦予當事各方以控製過程和結局的權力;

  • 廣泛的解決辦法 - 通過調解可以找到除金錢解決糾紛之外多種多樣的解決辦法。

03.

調解為何有效?

調解工作之所以能夠奏效,是因為調解過程:

  • 幫助捲入爭端或衝突的個人進行相互溝通;

  • 協助有關各方彼此諒解;

  • 鼓勵有關各方努力找到共同點;

  • 承認並且尊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

  • 聚焦於當事各方的基本或實際利益;

  • 既注重以往又注重未來;

  • 幫助當事各方找到創造性的解決辦法;

  • 由當事各方負責決定結局;

  • 協助當事各方達成滿足每個人需要的協議。

Anchor 1
Anchor 2
Anchor 3
bottom of page